近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印刷包装公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在生产,但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未开启,废气总排口无废气外排,印刷车间和复合车间门窗处于敞开状态,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无组织外排。
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进行无组织废气采样,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数据为26mg/m3,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1.6倍。
经询问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于4月30日因故障关停,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5月4日恢复生产后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无法正常开启,已联系设备公司进行维修,但未向环保部门报备。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5万元。
朴华科技提醒大家,采购环保设备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废气处理设备的性价比,还要考察生产企业的实力以及售后服务,废气治理设备出现问题后,厂家多久能到现场解决问题?这个一定要前期沟通好,朴华科技承诺,凡是采购我司的废气净化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24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进行售后,这一点是写进合同里面的。
此外,企业生产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废气处理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切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