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获得实质权力,各类环保处罚频频出现,各企业除尘设备改造项目纷纷上马。然而,积习难改,仍有部分企业无视环保大势,拒不进行除尘设备改造,不执行新环保标准,甚至肆意排放污染物,以身试法,最终均遭到严重处罚。
2015年1季度,哈尔滨市环保局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发现该企业一期工程8号炉除尘设备除尘能力不足,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浓度123.5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91.7mg/m3,均存在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烟尘排放标准30 mg/m3,二氧化硫排放标准200mg/m3)。此后,哈尔滨市环保局责成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2015年4月1日,环保部门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仍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未进行除尘设备改造升级,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连续超标排放1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9条,予以企业19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加上原有处罚10万元,共计200万元,日前,已向企业送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除尘设备是企业减少粉尘污染排放的主要控制设备,和脱硫设备配合可实现较好的除尘脱硫效果,袋式除尘器和干法脱硫工艺是当前使用较多效果的组合,在众多大型企业中应用广泛。朴华科技专业研发生产各类除尘设备,在袋式除尘器设计生产方面经验丰富,可根据实际烟尘情况,提供更优的袋式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在99.6%以上,有效降低烟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欢迎广大客户来电咨询。